目前,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申报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全国各省市也陆续开展申报推荐工作,不同地区的参评方式、推荐名额略有不同。
本文汇总了全国10个省市的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推荐要求,各创新主体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
说明:本文为不完全统计,其余地方推荐政策请登录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查看。
1、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国专利奖项目推荐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推荐项目分配表,本届中国专利奖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上限为21项,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项目数量上限12项,外观设计专利推荐项目数量上限9项。
2、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本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可以自行推荐项目。推荐项目须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统一推荐,不占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
3、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4、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每年可自荐2个项目参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
(1)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格式见附件2、3);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平台网址:具体备案流程可参考网站上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公共平台操作手册》);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④共有专利权人声明(如有,见附件4,纸件1份,全部专利权共有人签章)。
(3)项目电子件以U盘存储。文件夹名称为:“专利号+推荐院士姓名+专利权人名称”。
(1)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各1份,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5);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格式见附件2、3);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④共有专利权人声明(如有,格式见附件4,纸件1份,全部专利权共有人签章);
(3)项目电子件以U盘存储。文件夹名称为:“专利号+推荐单位名称+专利权人名称”;
(4)项目资料中需要提交的纸件(如推荐函、共有专利权人声明等)应与电子件内容保持完全一致。
2023年北京地区中国专利奖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5日(以快递寄出日为准)。
逾期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未在截止日期内补正或更正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3、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4号楼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注明“中国专利奖申报”)。
4、申报材料电子件同时压缩成zip格式(文件名称:专利号+推荐单位名称+专利权人名称)发送至邮箱: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中国专利奖申报”。
1、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重点推荐专利权利稳定、专利实施经济效益显著、社会效应明显的高质量专利。
2、广泛发动、认真遴选,提高推荐质量,用足推荐名额和渠道。请省直有关单位积极发动主管领域创新主体申报奖项,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并请积极协调对口的国家部委,充分利用其推荐名额支持我省项目申报。请各市局重点挖掘,积极组织高技术含量的专利项目申报,并引导创新主体通过各类渠道参评专利奖。
3、对专利质量问题严重的地区将减少其推荐名额,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资格。
省局、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有推荐资格;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具有自荐资格。其中,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需报我局审核、公示后,由我局汇总统一报送。
1、对拟使用我局推荐名额(30个)的项目,请通过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局向我局推荐。推荐函要列明推荐项目清单(含排序)及推荐理由。推荐函和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请于2024年1月16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件按照《通知》要求格式存入一张光盘或者U盘,连同推荐函纸件寄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处。逾期视为放弃,不予受理。
2、请各市局对本辖区通过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推荐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项目的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推荐自荐函和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请于2024年1月23日前,将上述各渠道推荐、自荐项目的推荐自荐函及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存入一张光盘或U盘,连同推荐自荐函纸件报送我局(地址同上)。逾期视为放弃,不予受理。
3、通过其他渠道直接推荐至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的项目,请及时向所在辖区市局报备。请各市局汇总后于2月29日前向我局备案(邮箱:,备案清单要列明推荐项目专利号、专利名称、申报单位、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要提供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推荐单位,以便落实省政府对中国专利奖的嘉奖政策。
本届中国专利奖,我局有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名额18个、外观设计专利推荐名额12个,合计30个。我局将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审核,组织专家遴选,择优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近两届获得广东专利奖金奖的项目,但往年已推荐参评中国专利奖未获奖项目不予再次推荐。
拟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参评的单位,应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院士、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推荐或自荐参评的项目,除上述项目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交院士推荐意见书(需同专业领域两名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推荐函(纸件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项目申报材料、院士推荐意见书、推荐单位推荐函的电子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邮件标题请注明推荐单位;院士推荐意见书和推荐单位推荐函纸件以快递形式报送。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可自荐2个项目参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
通过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的项目,由省教育厅、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先期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先期推荐没有名额限制。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各推荐申报项目进行进一步择优遴选确定。其中,省教育厅负责部委属、省属高等院校专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不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自荐项目),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地区(含市属、民办高校)专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不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项目)。本次推荐工作通过线上办理,具体推荐流程如下:
1、申请申报账号。所有申报单位(人)自行在“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上注册账号。
2、上传申报材料。申报单位(人)登录平台,通过“一站式管理——申报与管理”进入“省级项目申报申请入口”,点击“项目申报”,选择“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在线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并上传下列所有材料后,在线提交审核,无需另行报送纸件材料;
(4)附件材料,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3、选择审核节点。部委属、省属高等院校需在“下一个审核节点选择”按钮上选择省教育厅作为审核节点,其他申报单位(包含市属、民办高校)按照属地原则,需在“下一个审核节点选择”按钮上选择所属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作为审核节点。
4、推荐单位审核。省教育厅、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按照省知识产权局提供的管理账号和密码,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申报与管理系统”,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存在涉密内容。推荐单位应在2024年1月15日17:00前完成对推荐项目的审核和提交,届时申报系统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院士、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1、院士推荐的项目提供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和电子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其他项目提供推荐单位出具的单位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其中“公示时间” “公示结果”和落款日期由省知识产权局统一填写)。
(2)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上述材料,请于2024年1月22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其中:
1、院士推荐意见书或者单位推荐函、全体专利权人声明等纸件材料,按属地原则,统一报送至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由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汇总后,通过面交或EMS邮寄方式提交至省知识产权局。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未送达的项目省知识产权局均不予受理。
2、项目资料电子件由推荐单位登录“中国专利奖申报材料收集”系统提交至省知识产权局,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三)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渠道推荐的程序
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渠道推荐的项目,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相应推荐单位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我省申报项目主要推荐渠道包括:省局,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详见附件2、3)。其中,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此外,我省专利项目还可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等渠道推荐。
省局推荐名额上限为25项,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数量14项、外观设计专利推荐数量11项。省局将组织专家择优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
1.各市局负责所辖(包含市属、民办高校院所)专利奖项目申报工作,推荐名额各市不超过2项;省属高校院所和企业直接向省局自荐,申报名额每单位限1项。重点鼓励近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省科学技术、专利等一等奖的项目进行申报。
2.各推(自)荐单位应对专利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的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择优推荐。
1.院士、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知识产权局推荐的项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推荐的项目,由各市局统一汇总报送省局。
2.各市局要积极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专利项目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相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等渠道推荐,促进我省更多优秀专利项目推荐评选,并将相关信息汇总后,填写《推荐或备案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报省局备案,有关备案项目申报材料请专利权人通过上述推荐渠道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
申报材料要符合《通知》“报送材料”的要求,同时需签署《申报声明》《申报材料确认表》(见附件5、6,签章,扫描件)。
(一)省局推荐参评项目,请将参评材料于1月20日前统一采用EMS快递方式报送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凡参评材料(电子件光盘或U盘;纸件材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5份,其他各1份)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二)其他推荐渠道项目,请将申报材料于1月24日前采用EMS快递方式报送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不予受理。
一、申报中国专利奖采取推荐方式。两院院士、各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在鄂央企、驻鄂军事院校、部属省属高校院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均可推荐。
二、鼓励首届湖北省专利奖和首届中部六省高价值专利大赛获奖项目申报中国专利奖。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中规定的有推荐或自荐名额的单位,在推荐项目时,应标注说明。
四、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报送材料的有关要求,对推荐函中材料确认表一一对照、确认,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五、申报材料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根据推荐单位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湖北区)申报系统,依据提示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主要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件和pdf文件各一份(pdf文件需加盖公章);
六、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1月2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并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纸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我局,逾期不再接收。院士推荐(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等。
七、申报项目经收集、整理、筛选、公示后,我局将统一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单位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并对申报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后报送我局,我局将按照《通知》规定的推荐名额,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材料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单位统一报送,我局不接受单个项目现场申报。材料包括:
(2)项目资料(纸质版)1份,装订成册,包括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附件内容符合《通知》要求)、专利授权公告文本(注:申报书首页“推荐单位”栏统一填写“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3)项目资料(电子版)1份,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用光盘或U盘存储,要求:
①所有的推荐项目存储在一个文件夹,以“中国专利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名称”命名;
②一个推荐项目制成一个独立的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例如“ZL20121002****.*”,内部存放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材料、授权文本;
③申报书为WORD2007文档格式,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后未更改格式,以“专利号+申报书”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申报书”;
④所有附件材料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以“专利号+附件”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附件”;
⑤授权公告文本为PDF文档格式,以“专利号+授权文本”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授权文本”。
材料统一采用EMS快递方式报送,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2日,凡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或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按照《通知》第六条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24年1月12日之前报我局。经我局审核和公示后,统一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注:推荐函中的四项内容,缺一不可;自荐的也需出具推荐函)
(三)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的
(一)各市、各有关省直部门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填写推荐函(附件1),汇总申报材料,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各市推荐发明或实用新型项目名额不超过2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不超过4个),外观设计不超过1个;各有关省直部门推荐专利项目名额不超过2个。
(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分别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名额(附件3)推荐(自荐)专利项目,填写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通知中的推荐函,提交申报材料;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名院士仅限推荐1次),填写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通知中的院士推荐意见书,提交申报材料。以上单位(院士)推荐(自荐)的参评专利项目材料,由项目所在设区市(下同)市场监管局审核汇总后,报送省市场监管局。
1.请各市、有关省直部门于2024年1月18日前,将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材料(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储存,推荐函或院士推荐意见书需同时报送纸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纸件及电子件)报送省市场监管局,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材料格式请严格按照《材料确认表》要求。
2.为便于相关政策的落实,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等渠道直接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参评专利项目,请在2024年3月12日前书面向省市场监管局备案。
1.市知识产权局推荐。①发明、实用新型。我局将从2022年天津市专利奖金奖及优秀奖项目中遴选优秀发明、实用新型,推荐参加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②外观设计。申报外观设计参评的,请于PG电子 PG平台2024年1月8日前将专利基本信息、300字以内的专利简介及图片等信息发至邮箱.cn我局将择优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3.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每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
4.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自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每年可自荐2个项目参评;
5.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院士推荐。其中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1.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院士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请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函(申报材料按《通知》格式及材料要求提供电子版,推荐函同时提供纸件和电子版,电子版请刻制光盘。市知识产权局推荐项目由我局统一制作推荐函,其他项目由推荐或自荐单位制作推荐函,院士推荐意见书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报我局运用促进处,由我局审核和公示后,统一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2.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的项目由其推荐单位直接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报市知识产权局备案。
(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省直主管部门、省(部)属相关高校院所可作为推荐单位,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和《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项目推荐工作,对照《通知》条件要求遴选参评项目,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核把关,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择优(名额见附件2)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
(二)计划单列市、知识PG电子游戏 PG电子官网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推荐的项目和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把关推荐材料,按照《通知》要求制作材料报省知识产权局汇总。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3年修订版),下载后不得更改模式,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报。
2.附件(内含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三)各推荐单位要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文件名为:汇总表);盖章后的推荐函扫描件(文件名为:推荐函)。
(四)每个推荐项目建立一个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内含申报书、附件、授权公告文本三个独立文件)。
(五)各推荐单位的推荐函、推荐项目及“推荐项目汇总表”应存储在一个文件夹内,以“推荐单位全称”命名。
以上材料均需由推荐单位汇总完报送,请具体申报单位不要直接将材料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上万名朝鲜特种兵将援俄作战?韩专家:单兵战力为普通士兵两倍,能操作各类重武器
美媒最新爆料!以色列法医透露辛瓦尔死因为“头部中弹”!以军宣布:辛瓦尔保镖死亡
首单增持回购再贷款有望落地深圳 知情人士:招商局旗下已有统一部署,最早明后天发布具体消息
开门红!U17亚预赛-国少2-0完胜巴林 艾比布拉闪击&造2球表现抢眼
OpenAI转型盈利性企业 微软近140亿美元投资如何转股?谈判已开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