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缴费缴费人可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使用网上缴费模块缴纳专利费用。使用网上缴费的,需先注册PG电子模拟器 PG电子网站电子申请注册用户。网上缴费的缴费日以网上缴费系统收到的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时间所对应的日期来确定。
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的,应当在汇款当天最迟不超过汇款次日补充缴费信息,补充缴费信息的方式如下:
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专利缴费服务-电子缴费清单进行缴费信息的补充;补充完整缴费信息的,以补充完整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费用汇至代办处的,应选择向相应代办处补充缴费信息。
注意:宣告专利权PG电子 PG平台无效的,缴费人(即收据抬头)应为无效宣告请求人或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