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评审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广东交易团江门市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为提高江门市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参展水平,优化参展企业结构,做到展位安排规范、公平、透明,特制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评审资质标准。
凡符合广交会现行《参展企业资格标准》的江门市企业均可以申请使用广东交易团江门市分团一般性展位。
企业前三年平均出口额出口达到75万美元可获基础分1分,每增加30万美元加计1分。上限30分。
积极应对国外针对我出口产品发起的“两反(反倾销、反补贴)两保(保障措施、特别保障措施)”调查,积极参加行业集体协调,积极维护行业出口质量安全,可计5分。
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或行业认证覆盖产品应属于所申PG电子游戏 PG电子官网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0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SA8000社会责任标准。通过一项认证得2分。
面向企业的行业认证包括Oeko-TexStandard100生态纺织品认证、HACCP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ISO/TS16949或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体系、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GMP动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英国零售商协会BRC认证,通过一项认证得2分;
面向产品或生产线的行业认证标准包括欧盟CE、EMC、ROHS、PAHS、REACH、EC认证、美国UL、UPC、FDA、ETL、FCC、EPA、CPSC认证、美国药典认证USP、加拿大CSA、CETL认证、澳大利亚WATEPG电子游戏 PG电子官网RMARK、TGA、SAA认证、RCM认证、欧洲药典适用性认证COS、德国GS、TUV认证、英国BSI、UKCA认证、海湾GCC认证、日本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认证PMDA、日本药物主文档认证JDMF、日本PSE认证、韩国KS认证、WHOPQ认证、Halal认证、Kosher认证、IECEECB认证、BSCI认证、GRS认证、BV认证、SMETA认证、俄罗斯EAC认证、印度BIS认证、印尼SNI认证、巴西INMETRO认证,通过一项认证得1分,同个产品或生产线通过多项认证累计不超过2分。
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计5分;国家级专精特新PG电子官方网站 PG电子网址“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计4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计3分;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计2分。上限10分。
按照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专利计算分值。每拥有一项发明专利计3分;每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计1分,最高计3分;每拥有一项外观专利计0.5分,最高计1分。上限10分且每个专利只计入一个展区的分值。
境内外注册商标持有者须与申请企业一致或持有者为企业占股不低于50%的自然人股东。商标覆盖的产品应属于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属商标转让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有境内注册商标的计1分。境外商标在一个国家(地区)注册(包括注册多个)得1分,每增加一个国家(地区)加1分。获得欧共体市场协调局(OHIM)、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非盟(OAPI)注册的有效商标,按10分计算。获得“马德里协定”国际注册的(简称“WIPO”或“OMPI”)以协定国数量计分。在“比荷卢”(Benelux)商标联盟注册的,计3分。上限10分。
企业在商务部认定的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内的企业申请主营(产)产品展区计2分;在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内的企业申报主营(产)产品展区计1分。上限2分且只计1个主营(产)产品展区,由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所在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书面集中提出该县(市、区)企业的加分内容。
鼓励企业参评广交会设计创新奖(CF奖)。上次一般性评审以来,每获至尊金奖1次计5分,每获金奖1次计3分,每获银奖1次计2分,每获铜奖1次计1分。上限7分且只计1个展区。
获得进出口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AA级的企业计3分,AA级企业计2分,A级企业计1分。
上次一般性展位评审以来,参加江门市商务局公布的《江门市重点展览计划》内的展会,每参加一个国外展会计1.5分,每参加一个港澳台地区或境内展会计1分。商务部门组织的特别重点展会每个最高计2分。上限10分。
支持配合市级和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工作的,最高各计2.5分。由市级和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活动数量可量化、具体事项应明晰的原则,按每个活动或事项不超过0.5分的标准,书面集中提出全市和该县(市、区)企业的加分内容。
上次一般性展位评审以来,未按照交易团文件列明的时间要求及时支付广交会参展费用的,每一届减0.5分,上限减2分。
使用伪造、变造等虚假资料参加一般性展位评审的,所有展区评审分数均计0分,并纳入广东交易团江门市分团违规情况通报。
因出口展展位违规使用被纳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或广东交易团江门市分团违规情况通报的,减3分。
因出口展展位涉嫌违规使用被纳入广东交易团江门市分团违规情况通报的,减1分。
(一)封面:需注明企业名称、申报展区、申报年份、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格式规范、清晰。
(三)申请表:企PG电子官方网站 PG电子网址业在易捷通填报的《参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加盖企业公章。
(四)空白的《广东交易团江门市分团一般性展位评分表》。企业无需填写,由商务主管部门填制。
(六)企业的海关注册编码佐证材料(《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或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截图)。
(七)母(子)公司或关联公司资质(如有):提供关系证明(如工商登记证明等)、授权书须写明授权资质对应展区及相关授权范围内容,授权书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才有法律效力。
(十二)境内外商标注册相关材料。企业提交的海外市场注册商标证书,除台湾、香港和澳门三地外,其他非英语国家和地区的注册商标证书应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英语国家和地区的注册商标证书,请在主要栏目注明中文,如注册商标的商品名称、注册地国家(地区)名称、注册机构名称、商标使用有效期等。对无中文译本或中文注明不详细准确的,可不计分。
(十五)其他相关材料。企业仅提供展会计分指标的佐证材料,包括参会现场图片和发票(发票未列明展会名称的,提供参展合同或协议、银行汇款单)。
(一)企业展区出口额以海关统计口径为准,具体商品编码的展区归类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东交易团、或广交会协管商协会公布的为准。
1.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一般性展位评审的,按照《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品牌展位评审的相关要求》执行。
2.属于自然人投资的关联公司关系,参照《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品牌展位评审的相关要求》执行。
3.母(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关系相关主体须为纳入广东交易团江门市分团管理的企业。
(三)在重评周期内,每年采用动态调整方式对一般性展位安排进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机制另行制定。
(四)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企业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展位申请,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初评后,报广东交易团江门市分团开展后续工作。
(五)未尽之处,参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评审标准》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东交易团其他相关文件执行。
(六)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东交易团一般性展位评审规则如作出调整,本评审细则可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