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复审委,我是专利代理师,作为专利权人的代理师代理了三件无效宣告案件,并出席了口头审理的庭审,然而,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书上的代理师名字并非我本人,三个案件的代理师名字各不一样,我正在参加专利代理协会组织的推荐专利代理师作为诉讼代理PG电子 PG平台人资格推荐活动,然而,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书上的名字没有我,这与实际的情况严重不符,希望复审委能及时纠正过来重新发一份能证明我作为无效宣告代理师的证明文件(或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书),时间紧急,希望本月底能收到,我也通过专利电子系统在一周前提交了意见陈述,但还PG电子 PG平台没有任何回复,所以急切在等待。三个案件的无效案件编号分别为:5W118282、5W117623、4W108914.
建议咨询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是否可以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有疑问也可拨打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咨PG电子模拟器 PG电子网站询电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