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保护协会的时候,经常有场合需要区别参会者是来自企业还是代理机构的,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甲方和乙方。
之前在和一位商标代理同行聊天的时候,他提到“世上本没有商标代理机构,只是懂得比较多的企业而已”。这样的观点属实是巧妙,将企业和代理机构有机的结合在PG电子 PG平台了一起,而不是单纯的割裂开来看。
确实,在最早一批的专利代理机构当中,大部分都是原先在甲方的企业中担任工程师或技术开发职务的人员。本来只是帮自己PG电子 PG平台的企业做专利保护写案子的,而后开始帮其他公司申请专利变成了乙方。工作的内容并没有发生改变,几乎可以无缝衔接。
这不禁让我回想起我们公司也有着相似的发展历程。起初,公司的老板十分重视知识产权。每想到一个品牌,首先会去申请注册商标。但是,好听又好记的名字毕PG电子 PG平台竟总是少数,很容易就会与他人的想法雷同或近似,因而经历了一次次的驳回、复审、异议、答辩等流程。在这其中,与乙方商标代理机构的沟通也是必不可少的。经过一次次的“试验”、交了不少的“学费”后,老板干脆决定自己成立一个商标代理的项目组,负责承接自己及合作公司的商标保护业务。说干就干。于是就有了今天的“标夫子”。
在一部分人的眼里,代理机构的日子其实并不好过。在知产圈内有一篇流传甚广的《那年,我在合肥写专利》引发了许多专利代理人的共鸣。低价恶性竞争、行业内卷、无交底瞎编等等令人诟病的问题,让一些专利代理人巴不得快点逃离这番境地。
即便是跳槽到了甲方,专门为一家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的运营和管理,真的就那么吃香吗?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随着“高价值专利”等概念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目光转移到提升专利的技术含量上,不再单纯是为了一纸证书。这无疑会给企业IPR(知识产权人员)带来更大的工作量。与此同时,提交申请后的各项流程跟进业务一项也不能少。
就像围城一样,城内的人想出城,城外的人想进城。并没有分谁好谁坏,只是在不同阶段做着相同的事情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