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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新法速递

标签: 专利代理人日常工作 2025-04-19 

  律回岁晚冰霜少,春到人间草木知。 进入二月,万象更新,一批新法律法规也如春风般徐徐而来,为社会治理带来新的指引与保障。法律的变迁,既是时代需求的映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的体现。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每一项法律的完善,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也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深化。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自2025年2月15日起施行。

  《规定》共19条,旨在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1是明确中介机构执业规范。规定中介机构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不得有配合公司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是明确中介机构的收费原则。规定中介机构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工作量、所需资源投入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证券公司保荐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国务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收费。

  3是明确监管措施。规定证券监督管理、财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加强监管;必要时可以采取联合现场检查等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暂停从事相关业务等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为实施新修订公司法及配套行政法规,规范公司登记管理,维护交易安全,优化营商环境,针对舆论广泛关注的“调整认缴出资期限”“职业闭店人”“公司注销难”及虚假登记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制定出台《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将于2025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

  (1)明确公司登记管理要求:办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之日起五年内缴足(第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的,应当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新增股款后,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第七条)。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不足五年或者已缴足注册资本的,无需调整认缴出资期限(第八条)。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存在认缴出资期限三十年以上、注册资本十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其他明显不符合客观常识的情形的,公司登记机关经综合研判认定公司出资期限、注册资本明显异常,违背真实性、合理性原则的,依法要求公司及时调整(第十条)。

  (3)进一步规范公司登记程序(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对明显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和行政处罚等情形,限制办理相关公司登记或者备案,已经办理的予PG电子模拟器 PG电子网站以撤销;公司存在名称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期限及出资额明显异常且拒不调整,经营范围中属于在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许可经营项目未获得批准,涉及虚假登记的直接责任人自登记被撤销之日起三年内再次申请登记等情形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或者备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修订出台《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1)扩大受案范围:除法律规定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情形外,任何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复议。这不仅涵盖原规程中涉及的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案件,还新增了商标注册、注册商标专用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的争议。

  (2)扩大前置范围:对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行政不作为以及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案件,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确保争议处理有序进行。

  (3)拓宽代理人范围:除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修订后还明确专利代理师及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可作为代理人参与行政复议,拓宽了当事人获得专业代理支持的渠道。

  (4)明确审查时限和申请书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须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对于资格存疑的申请应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并说明补正事项,同时对申请书应载明的内容作出详细规定,便于申请人准确提交材料。

  (5)鼓励调解与和解: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允许通过调解和和解方式解决争议,且对调解书的制作、内容及效力作出明确规定,使调解和和解成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

  (6)纠错决定和监督改进:明确规定了对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确认无效等行政行为的适用情形,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同时,若行政复议机构发现其他部门违法或不当行为,还可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强化问责。

  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11月1日生效。该办法对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业务范围、风险管理和监管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和优化,以加强对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和风险控制,并支持其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作为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指标,《办法》第七条规定: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1)租赁物范围(第五条):明确租赁物范围为“设备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排除低值易耗品和某些消费品以控制风险。

  (2)出资人要求(第九至第十二条):出资人须具备业务资源、管理经验,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的总资产应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连续盈利。

  (3)国有出资人条件(第十三条):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作为主要出资人时,总资产应不低于3000亿元,注册资本不少于30亿元,并需满足其他审慎性条件。

  (4)不合格出资人情形(第十五条):列出不允许成为出资人的情形,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缺陷、股权结构不透明、频繁关联交易等。

  (5)租赁物价值评估要求(第五十七条):要求公司建立评估体系,明确定价管理制度和估值程序,以确保租赁物资产的价值准确合理。

  (6)杠杆率规定(第七十五条):新增财务杠杆倍数限制,杠杆率不得低于6%,财务杠杆倍数不得超过10倍。

  (7)流动性监管指标(第七十五条):增设流动性比例和流动性覆盖率指标,以确保公司具备充足的流动性以应对风险,具体计算方式由监管部门确定。

  《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其中完善办案实体规范,明确口头审理相关要求,增设追加相关当事人的规定,引入涉及技术调查和技术鉴定的相关内容;明确专利侵权判断实体标准,对专利权保护范围、全面覆盖原则、禁止反悔原则、捐献原则、相同侵权和同等侵权等作出规定。

  (1)增设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第二章第五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行政裁决,适用于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利害关系人,前提是专利信息已在国家登记平台备案。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需在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公开45日内提出诉讼或行政裁决,否则上市申请人可主动申请裁决,每次裁决仅限于一个技术方案与一项专利比对。裁决结果明确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并送达当事人及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保障专利权利人与仿制药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药品市场公平竞争。

  (2)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行政调解(第三章第三节):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处理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生效时间及许PG电子模拟器 PG电子网站可期限等纠纷。调解需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并提交调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证据及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调解过程中,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需制作调解协议书:一方当事人要求、有给付内容但未能及时履行、涉及重大复杂纠纷,或其他必要情形。

  (3)优化办案程序手续:精简材料、简化手续。简化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等要求(第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二是优化受理、立案和调查举证程序。明确立案要求(第二十条);完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第四十五条)。三是完善回避、保密和委托办案等相关举措。细化回避规则(第五条);明确当事人保密责任(第八十二条);增设委托办案相关规定(第八条)。

  (4)境外身份证明和境外证据(第十八、四十六条):增加了港、澳居民持有的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的来往大陆通行证可以作为身份证明参与行政裁决、调解和旁听口头审理,与司法实践保持一致。完善了外国人有效身份证明的规定,明确了“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其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为有效身份证明”。

  六、《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0号)

  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2月4日发布消息称,自2月4日起,钨、碲、铋、钼、铟等五种重要矿产的出口需经过中国国务院商务部的两用审查和批准。

  (1)管制项目:包含钨(仲钨酸铵、氧化钨、非1C226项下管制的碳化钨等)、碲(金属碲、碲化镉、碲化镉锌、碲化镉汞等)、铋(非1C229项下管制的金属铋及制品、锗酸铋三苯基铋、三对乙氧基苯基铋等)、钼(钼粉等)、铟(磷化铟、三甲基铟、三乙基铟)五种主要矿产的相关产品、生产技术和数据。

  (2)出口管制:出口上述物项时,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规定,向中国国务院商务部申请出口许可证,取得“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

  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4日发布公告表示,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2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公告表示,2025年2月1日,美国政府宣布以芬太尼等问题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加征10%关税。美方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严重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仅无益于解决自身问题,也对中美正常经贸合作造成破坏。

  公告明确,自2025年2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对煤炭、液化天然气加征15%关税,对原油、农业机械、大排量汽车、皮卡加征10%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公告附件;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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