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道可特(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先雨律师团队代理的外观专利无效案成功入选山东省专利代理行业协会优秀案例。
涉案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的“明显区别”要求,即是否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具有显著差异。
山东省专利代理行业协会指出,本案通过多维度证据整合与精准法律适用,揭示了外观专利授权中的“显著性”审查要点,对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具有示范意义。
山东省专利代理行业协会认为,在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当中,专利法第23条第2款大概是引用最多的理由了。因为第23条第1款涉及到的现有设计或者抵触申请的无效理由,对证据的要求PG电子官方网站 PG电子网址显然是很高的,需要引用的证据披露的设计方案与专利方案完全相同或实质相同,这在实务当中具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引用第23条第2款应该是专利权挑战人的最爱了。本案的代理人显然深韵此道,进行了大量的实际调研和检索工作,通过检索命中的相同产品的专利设计文献,阐明涉案专利设计的“流线型机身+环形喷头”为案涉专利申请日之前的行业常规设计,又通过固定亚马逊、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的销售记录,证明包含与区别设计特征近似设计的产品在申请日前已被公开售卖。最终使合议组认为,涉案专利设计与对比设计特征的组合整体视觉效果无显著差异,将目标专利全部宣告无效。
通过全球专利数据库、电商平台、行业展会资料等多渠道检索,锁定5份关键对比文件,证明涉案专利缺乏新颖性。
邀请工业设计专家出具比对分析报告,采用3D模型叠加对比技术,直观展示涉案专利与现有设计的相似度。
针对专利权人的抗辩理由,重点突破“设计空间”限制,论证同类产品的常规设计特征已被行业广泛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