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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从来都不是廉价品

标签: 专利申请适用代理吗 2025-06-11 

  中国专利制度缺乏门槛,导致廉价专利和低质量创新,需要提高专利获取成本、强化审查标准和完善侵权赔偿制度。

  5.事实上,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已经上调了专利收费价格,中国专利制度需适应国情进行改革。

  中国要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必须打破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通过提高专利获取成本、强化审查标准、完善侵权赔偿制度,构建“高质量专利—高价值转化—高效益创新”的良性循环。

  因为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国家或制度能够依靠低价专利的方式,作为成功促进本国创

  实施确立的现代专利制度,对于专利获取的成本都是极高的,早期英国的专利维护费远非普通者所能承受。

  直到后来美国立国,将专利制度写入了宪法,美国也希望PG电子游戏 PG电子官网通过专利制度的激励,促进科技快速发展,超越英国在当时的技术霸主地位。

  。其中接收和提交50美分,提交说明书10美分,2美元时撰写专利文件,1美元加盖大章,20美分批注交付日。

  这对于当时还处于农业时代的美国,并不是一个小数字。虽然没有确切资料,不过一些史料显示当时美国年收入可能在几十美元或不超过200美元。

  实际上,这与美国目前申请一件专利普遍也要在万美元以上的成本占人均年收入的比例,也大体相当。

  总之,专利在美国200多年的发展中,证明了一个事实,就是专利绝非普通人人都可获得的商品,是有一定门槛的。

  这一点,在一些与美国大发明家和人类历史上重要创新相关的发明上,也有印证。

  例如,香港城市大学电机工程系讲座教授陈关荣在去年发表了一篇《电话发明——扑朔迷离的故事》,其中就讲到了一个一则关于最早电话发明者到底是谁的故事,其中就有与专利费相关的一段轶事。

  在人们印象中,亚历山大·贝尔1876年获得了世界上第一台电话机专利,此后创立的贝尔电话公司,及演变出来的AT&T和贝尔实验室,为人类科技创新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贝尔却并非是第一个发明了电话机原理的。早在他之前,意大利裔美国发明家安东尼奥·梅乌奇(Antonio Meucci)早于贝尔几年,在1870年就声称实现了一英里距离内清晰语音的传输。1870年9月27日,他绘制了该电话机示意图并写下了详细的笔记。

  梅乌奇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了编号为3335的专利申请,但是遗憾的是他没有能力支付250美元的专利申请费。于是律师建议他改为申请一份知照(caveat),费用只需10美元,作为记录表明他正在完备电话的发明。这一点有点类似于目前美国专利制度中的临时申请,直到他获得专利为止。然而不幸的是,后来经历了一系列事件的

  梅乌奇贫困潦倒,连每年10美元的专利知照维持费都交不起了,于是1874年他不得不放弃了他的专利申请。两年后,1876年

  梅乌奇还曾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投诉贝尔,声称自己拥有电话的发明权,但是专利局未受理。直到

  梅乌奇去世100年后,2002年,美国众议院通过了一项269号决议,表达了对梅乌奇一生成就以及其在电话发明中所作工作的敬意,该决议写道:“如果

  梅乌奇在1874年提交申请之后能够支付10美元的注册费,专利局就不会给贝尔颁发专利”。现实世界的竞争就是如此残酷,技术竞争如此、专利竞争如此、商业竞争更是如此。

  因此,专利历来都是技术和商业竞争的有利手段,市场化的方式,以及并非人人都可专利的门槛,其实也确保了专利制度下,社会最终承认的就是弱肉强食下“森林法则”

  的胜者。所以,也正是因为这套基本逻辑的存在,使得两百多年来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包括计算机的出现,辅助了专利撰写和提交自动化等等,甚至是出现了AI都能更快的来辅助撰写专利,但是西方所遵从的专利并非人人皆可得,而是真正的创新者也需要付出一定成本的理念,才使得西方国家的专利制度并未因为科技的进步,而陷入专利成本的杀价,乃至专利申请和维护成本大幅降低的情况出现。

  也许20年前,在中国申请一件专利的成本也要万八块钱,但是到了今天,在中国想要申请一件专利的成本已经低到可以千八块钱都有可能了。

  、光伏等大多数行业出现的“内卷式”竞争,可以说专利行业早在15年前就已经开始了。目前,国家已经意识到了这些实体产业“内卷式”竞争的危害,并以着手介入着力解决这一问题,相信未来相关行业能够更健康的发展。

  然而,翻看过去十五年,中国专利的发展历程,对于价格一路下滑而导致的恶性竞争,不正常竞争,国家专利主管部门却从来没有在“价格”问题上作出强有力的规范措施,而是任由行业价格一降再降,反而是对价格降低后而引发的大量低质量专利展开了蓝天行动,进行治理,乃至不得不实施非正常专利排查制度。

  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方式,经过历史的检验,已经是一种失灵的方式。不去治理源头的价格乱象,就无法解决大量专利产出和低质量专利存在的根本问题。

  然而奇怪的是,无论是国家专利主观部门的历年大量的科研课题立项,还是各种政策也好,全都不涉及该如何治理专利行业价格乱象的问题,就好像认为政府不应该介入市场的行为一样。

  那么反过来说,当市场已然失灵,如果政府不适时介入,还有没有第二种办法可以结束这种“内卷式”竞争呢?

  当西方发展了数百年的专利制度,自始至终都不认为这是一个廉价品,是要有门槛的,但是到了中国,舶来之后的发展直接将原有的门槛取消了,变成人人皆可专利,人人都都有专利。

  最终结果就是,谁的专利都不好使,谁的专利也都没有价值。人人都有专利的实质变成了人人都没专利

  。这种模式下,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创新者和真正的发明者。正如我们最近讨论的一些涉及中国专利价格的话题所引发的社会反应来看,从业者已经对国家专利主管部门对于“失控”的专利价格而引发的诸多乱象,提出了诸多不满,其结果必然导致创新者的利益受损。

  在苹果公司利用3000元的专利无效挑战成本,在中国就可以获得长达三年的拖延不交许可费。但是有人提出这如果在成本上与美国进行对比,就是天壤之别。这样的制度下,怎么会是国家提倡的要建立一个真正能保护创新者的环境呢?这种既没有成本压力,又没有次数限制的无效程序,也是当下很多本应成为我国核心技术的专利,被无限次、低成本的挑战,而最终被更严的标准而无效掉的根本原因,这实际影响到的是国家技术安全的问题。也就是说,专利制度如果不能结合国情适时进行改革,国家技术安全就会存在风险。

  ,其实是包括该校历来获奖专利中,其所在代理机构常年以2000多元的价格作为代理中标,或许也正是这种低价导致了大连理工大学的获奖专利中,有着大量需要堆砌技术特征的长篇幅的权利要求存在。然而,在这个争议中,社会最无法接受的是一个国家主管专利的机构,不去积极治理行业每况愈下的价格恶性竞争,

  。可以说,这种反向鼓励低价代理的做法,才是最让一个崇尚行业健康发展的从业者所无法接受的事实。

  目前来看,包括美国、欧洲,甚至印度、巴西都在去年或今年上调了专利的收费价格,唯有中国在计划经济的意识形态下,还在容忍专利行业的内卷式竞争。

  所以说,在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上,到底谁才是真正的“非正常”,已经一目了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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