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于6月22日开始。本次考试将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147号公告确定的考试改革方案,在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和合格成绩的有效记录周期上进行了重大改革。考试定于12月5日起在15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据悉,考试科目仍然由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等3部分组成;不同的是,采用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总和(“法律知识”)确定一个合格分数线,专利代理实务(“代理实务”)单独确定一个合格分数线。每年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分别确定这两部分的合格分数线。如果应试人员这两部分成绩均高于该部分当年的合格分数线,则认为通过了当年的考试。如果上述两部分只有一部分成绩高于分数线,则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出该部分考试合格成绩单,成绩合格的记录自当年起3年内有效。应试人员需在首次被记录有合格成绩接下来的两年内对不合格的部分进行补考,如果没能在两年内通过该部分的考试,则再次参加考试时将重PG电子模拟器 PG电子网站新计算合格成绩记录周期。
此外,本次考试的报名方PG电子模拟器 PG电子网站式有重大调整,在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的基础上,为方便广大报考人员,选择在沈阳市、济南市和广州市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可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