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创新的激励和保护,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发挥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对产业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推动作用,现起草《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将情况说明如下:
三亚市正处在自贸港建设封关运作的关键期时期,知识产权工作是保护三亚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也是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PG电子 PG平台重要保障。为响应国家战略,助力自贸港建设,发挥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对产业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推动作PG电子 PG平台用,提高专利预审质量,注重提升优质高价值专利申请预审服务能力,规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备案主体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指引。
主要依据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国知发保字〔2022〕8号)、《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2023年局令第77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PG电子模拟器 PG电子网站)〉的通知》(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管理办法》(国知办发办字〔2023〕4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