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均可向专利局请求查阅和复制公布后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和授权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卷。
对于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该案申请人或者代理师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直接申请有关的手续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对于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公布文PG电子 PG平台件,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以及在实质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检索报告和决定书。
对于已经公告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的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优先权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PG电子 PG平台续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单行本,优先权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单行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单行本,专利登记PG电子 PG平台簿,专利权评价报告,以及在各已审查结的审查程序中专利局向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发出的通知书、检索报告和决定书、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